父母收26万彩礼将16岁女儿嫁人 父母此举合法吗?-天天百事通

来源:刘京梅律师   2023-02-21 14:19:56

近日,田东县高速服务区,一名16岁的女孩报警求助,称家人收了26万元彩礼后将其许配给当地男子,她出逃广东又被男方接回。

2月14日,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未成年女子在田东高速服务区被人胁迫急需解救。民警调查得知,被解救的少女小苦今年16岁,是四川人。其父母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将她许配给当地男子,并收了26万元彩礼,无力反抗的小苦选择了出逃广东打工。


(资料图)

而男方为了找回小苦,带上家人朋友奔赴广东,强行将小苦从工厂宿舍拉回四川老家。途经田东县高速路服务区时,小苦以要上厕所为由,紧急求助服务区工作人员帮其报警。

经过当地民政、妇联等部门帮助,小苦已被平安送回家。

1、小苦父母逼迫未成年女儿嫁人的行为违法。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的行为。

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1046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1047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本案中,小苦的父母,在小苦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将16岁的小苦强行许配给别人,为法律所禁止,是无效法律行为。

首先,小苦今年16岁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显然是不允许结婚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年满20周岁。因此,即便小苦本人同意婚事,二人的婚姻也会因为没有达到法定婚龄而无效。

其次,法律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小苦父母收取索要26万的彩礼,将小苦强行许配给他人,这种行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买卖”,小苦父母与男方的交易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男方将小苦强行从广东拉走,涉嫌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本案中,男方带上家人朋友奔赴广东,强行将小苦拉回四川老家,这种强制行为涉嫌违法,即非法限制小苦的人身自由,但因情节较轻,且没有捆绑、殴打等恶劣手段,故男方的行为不涉嫌构成犯罪,但明显已构成治安违法,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治安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0条规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本案中,男方有权利要求小苦的父母退还26万元的彩礼款,但不能通过非法限制小苦人身自由的方式要回。而小苦的父母逼迫未成年的女儿嫁人,并收取高额彩礼,怎么看都像是在“卖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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