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资料图)
惠东一女子卷入“刑事案件”
莫名成为“犯罪嫌疑人”
正在坐立难安、担惊受怕
渴望“洗白”的时候
警察上门了……
这天,住在黄埠的朱女士接到一通自称是“惠州市公安局办案民警”的电话,称朱女士涉嫌一宗“洗黑钱”案件,并通过互加微信发送了“逮捕令”和一张穿着制服的“警察”图片给朱女士,要求朱女士配合调查,将钱转到一个“安全账户”,否则会被冻结资产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所谓的“逮捕令”
看着“逮捕令”上写着自己名字、头像和银行卡号等信息,急于自证清白的朱女士慌了神,对“办案民警”的话深信不疑,根据对方指示开启了电话呼叫转移,同时下载“远程操控”手机APP,让对方远程操作朱女士的手机。
而此时,惠东县公安局黄埠派出所接到预警后,民警多次拨打朱女士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通过智慧新警务,民警火速赶往朱女士居住地找到了她。
民警立刻挂断了朱女士的视频通话,此时她这才恍然大悟对方是诈骗分子,并慌张告诉民警其已经将银行卡密码告知骗子。随后,朱女士在民警的帮助下到银行更改了银行卡密码,成功保住了卡内的40万元。
看到这
大家应该一目了然
哪来什么“洗黑钱”
不过是骗子给朱女士安的“罪名”
那什么是公检法诈骗?
应该怎么预防呢?
冒充“公检法”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以被害人的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等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再让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或者将钱转入指定“安全账户”,以自证清白,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1.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2. 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
3. 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号”,没有资产清查或自证清白的程序,不会让市民转账汇款,更不会要求去贷款平台提现。
4. 不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不点击陌生链接,不随意填写个人信息及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
5.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
来源: 惠东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