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柳州一男子倒卖国家二级文物被判刑

来源:阿宅社会   2023-03-27 22:46:18


【资料图】

3月23日,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唐某生倒卖文物案一审宣判,以倒卖文物罪判处被告人唐某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悉,此案是该院建院以来审理的首例倒卖文物案,也是柳州市首例一审审理并宣判的倒卖文物案。

柳城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某生于2011年前后,在柳城县融江河河道内进行捞沙作业时获得一个铜制编钟,并将该编钟带回自己家中存放。2013年3月26日,唐某生在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的某银行门口路边,将该编钟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之后该编钟又被几经转手售卖。经鉴定,涉案编钟为春秋时期的春秋蝉纹甬钟,属于国家二级文物。

柳城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生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其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国家文物不受侵犯,法院根据唐某生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综合考虑唐某生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等具体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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