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9点,周杰伦及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滨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庭审理。
纠纷与游戏《天下3》有关
(相关资料图)
并非网易云音乐版权问题
记者了解到,周杰伦此次状告网易是因2022年时网易在推广旗下游戏《天下3》时,未经授权将周杰伦新专辑的元素制作成游戏道具进行销售,并在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内举办转发抽奖送周杰伦新数字专辑及演唱会门票的活动。并非许多网友所猜测的网易云音乐版权问题。
2022年7月6日,周杰伦《最伟大的作品》MV首播,同一天,《天下3》上线游戏资料片,并在微博上发起了一场抽奖活动。“我们将连送10天,共计1000张!”这条微博内容显示,活动以周杰伦的新专辑作为奖品,转发该微博的用户即可参与抽奖。
此外,这条微博中还提及了“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致敬杰作 无与伦比”“让最伟大的作品响彻大荒”等带有周杰伦“属性”的字眼。
另有一张网传的《天下3》玩家页面截图显示,在游戏物品栏中,玩家只要获得一个名为“周杰伦最新专辑·凭证”的道具,就能用于兑换奖品新专辑。在该页面中,“致敬‘杰’作,无与‘伦’比”等字眼再次出现。
同年7月11日,杰威尔音乐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明确表示网易旗下网游《天下3》推出的赠送周杰伦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以及演唱会门票活动,与周杰伦和杰威尔公司均无关,且公司从未授权该款游戏使用周杰伦的音乐作品,相关法律问题已委由律师依法处理。
次日,《天下3》官方微博用一则“三个关于爱的问题”的小短文作出回应,表示专辑和演唱会门票是自己买来送给玩家的,只是日常回馈老用户的活动,并不是任何授权活动,也未在游戏中使用周杰伦的音乐作品。
网易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发表意见
庭审上,周杰伦及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认为,网易在《天下3》游戏中将原告周杰伦新专辑的元素制作成游戏道具进行销售,并在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内举办转发抽奖送周杰伦新数字专辑及演唱会门票的活动,在活动微博宣传方案、配图中使用“周杰伦”“周董”以及多个周杰伦代表的音乐作品的作品名称及传唱度极高的歌词,且在上述博文中有意带有“周杰伦 哥”“全世界都在送周杰伦专辑”“周杰伦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等微博话题。
周杰伦方认为,网易的上述行为容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涉案游戏与原告存在授权、代言、推荐等特定关系,系不正当借助周杰伦的超高人气、新专辑的超高热度及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程度,为涉案游戏进行宣传、引流,从而增加游戏用户最终实现获利,构成不正当竞争。
周杰伦方要求三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天下3》游戏、网易天下手游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论坛、大神网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5万元。
三被告辩称,原告与被告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周杰伦、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为歌手及从事制作发行唱片、筹办演唱会的公司,均没有从事任何游戏开发、运营市场活动,不是本案适格原告。
原告主张被告在《天下3》游戏中将其新专辑的元素制作成游戏道具进行销售,并不是客观事实,其所谓“游戏道具”实为游戏中兑换周杰伦专辑的“凭证”,该凭证名称明确为“周杰伦最新专辑·凭证”,其唯一的作用为“秒杀”活动兑换专辑的虚拟凭证。
同时,被告在微博博文中带有“周杰伦 哥”“全世界都在送周杰伦专辑”“周杰伦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的话题,是微博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发布分享或者是引用转载的方式,被告并不是这些微博话题的发起者或者主持者,仅仅是众多参与者之一。
此外,游戏内的秒杀赠送活动已于2022年7月8日结束,微博转发抽奖活动也于2022年7月11日停止,且被告亦在第一时间发布了澄清说明,故对于本案而言,被诉行为未给原告造成任何损失,被告也没有因此获利,原告主张的巨额赔偿没有事实依据及法律基础。
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