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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好黄河保护法,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12日在河南郑州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共同抓好黄河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保护、滩区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黄河水安全领域问题,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等共11件。在推动黄河水安全保护过程中,黄河沿岸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为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了解到,在保护黄河水安全的检察履职中,各地检察机关将“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监督理念落实到实践中去,因案施策,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取得了良好成效。比如,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河堤毁损问题履行管护职责;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解决超采地下水、违法取水问题;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采砂洗砂企业侵占河道行为整治等。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充分发挥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程序优势,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有力推动了黄河水资源保护的深入开展。
由于河湖治理涉及部门多、领域广、原因复杂、工作难度大,深化协同配合、共抓黄河大保护具有现实紧迫性。针对多部门职责交叉、协调处理难度大等问题,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作用,推动各方落实职责。比如,为解决因行政监管职能“条块”交叉导致的养殖场违法占用黄河滩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厘清各方监管职责,向多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使各方协同履职;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作用,有效破解黄河流域治理“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难题等。
“此次发布典型案例展现了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实践成效。”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针对黄河保护存在的问题,重点发力、因案施策、协同配合、标本兼治,以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同时,着眼于黄河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延伸推动全行业整治,最终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王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