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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杨昌清 文/图
近日,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举行2023年光明区家庭法律顾问试点经验推广会。据悉,光明区在前期试点推广中,已累计有1343户家庭结对家庭法律顾问,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光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光明区民政局及各街道相关负责人、光明区政协委员、家庭法律顾问代表黎钊彬等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家庭法律顾问”计划实施以来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马田、凤凰、公明街道及家庭法律顾问代表分别对前期试点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家庭法律顾问计划既是公共法律服务实现精细化、精准化的重要手段,也是优化升级“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重要举措,各街道要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原则,稳中求进深化家庭法律顾问工作,不断破难题、解新题,全面推行“家庭法律顾问”计划,努力把家庭法律顾问工作由“试验田”培育成“丰收田”。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铺开“家庭法律顾问”服务网络;二是健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强化宣传,打造家庭法律顾问“光明模式”。
据悉,光明区在“家庭法律顾问”计划制定了家庭法律顾问服务清单,通过“1+N”结对服务模式开展家庭法律顾问服务,优先对经济困难家庭、单亲特殊家庭、普法重点对象等有法律需求的家庭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对象范围为全区有法律诉求的家庭。
在前期试点推广中,光明区已累计发展家庭法律顾问80人,结对联系家庭1343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369次,受理矛盾纠纷193宗,化解矛盾纠纷176宗,涉及金额237万元,家庭法治体检服务160场,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29场。
光明区司法局方面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深化“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改革,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精细化、多元化,切实提升辖区居民、企业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发挥法治作为光明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器、压舱石的保障作用。
审读:孙世建